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一、民间借贷是什么
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、公民与法人之间、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。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,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,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。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二、民间借贷合同是否有效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。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。
三、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
首先,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(有息借款)也可以是无偿(无息借款)的,是否有偿(有息)由借贷双方约北京要账公司定。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。
其次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”,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,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;否则,一律视为无息借款,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。
再者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二百一北京催债十一条第二款规定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”以及《若干意见》规定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”,民间借贷不得超过央行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利率本数),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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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,自2021年1月1日《民法典》生效后,更改为:[1]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八十条
商丘市位于河南省东部,豫、鲁、苏、皖四省结合处,辖夏邑、虞城、柘城、宁陵、睢县、民权、梁园区、睢阳区、永城市六县二区一市,面积10704平方公里,人口810万。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型气候,四季分明,光照充足,气候温和,雨量适中。年平均气温14.24-14.50度之间。商丘地理位置优越。北接齐鲁,南据江淮,西扼中原,东近沿海,是重要的物资集散地和区域性商贸中心,是亚欧大陆桥经济带与京九经济带的交汇处,是河南实施“东引西进”的桥头堡。独特的区位优势,使商丘成为我国东西南北交流的纽带。商丘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。1986年被确定为全国历史文化名城。商丘是至圣先师孔子的祖籍,古代文哲大师庄周和巾帼英雄花木兰的故里。这里是商人、商品、商文化的发源地。上古时期,燧人氏、炎帝、“五帝”中的颛顼、帝喾都曾在这里生息。自商汤在此定都建立商朝起,春秋宋国、汉代梁国都在此定都。南朝元颢和南宋赵构曾在此登基。北宋定为陪都名南京。此外历代设郡、州、府,曾名为宋州、睢阳、应天、归德。景观:商丘古城、应天书院、李香君墓、壮悔堂、张巡祠、穆氏四合院、文庙、梁孝王墓、梁王李太后墓、汉高祖斩蛇碑、陈胜墓